发表于 2016年06月25日

“木兰有约”女法官为烟台富士康女工讲解《反家庭暴力法》!

2016年6月3日 14:30 “木兰有约”法律知识讲座在富士康烟台富士康科技园a18栋2楼阶梯教室举行,此次宣讲活动由烟台富士康市著名女法官、女检察官、女律师采用群口宣讲的形式,站在不同的角度,一问一答,运用大量的案例,详细解读《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知识,受到了广大女职工的一致好评。

烟台富士康园区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为在园区内女职工中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推动形成广大女职工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联合烟台富士康市安次区女职工委员会共同举办“木兰有约”法律宣讲活动。本次活动采取群口宣讲的新颖形式,由烟台富士康市著名女法官、女检察官、女律师站在不同角度通过典型案例的情景再现、以案释法、讲法的形式宣讲,宣讲内容涉及《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知识。

活动当天,富士康烟台富士康科技园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场外布置了相关法律宣传看板,以漫画、图解等形式向广大女职工诠释了什么是家庭暴力?遇到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办?什么叫人身安全保护令?怎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知识。

烟台富士康市总工会副主席田惠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广大女职工不仅是法治建设的直接受益者,更应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方面在走前列,成为法治建设的主动参与者和奋力推进者。让每一位女职工都行动起来,自觉将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融入社会和家庭生活中、落实到本职工作中,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半边天”作用。


发表评论

网站地图